抗張強度是指紙或紙板所承受的張力。通常以絕對抗張力表示:即一定寬度的試樣的抗張力(牛頓);或以裂斷長表示:即一定寬度的紙條在本身重力作用下將紙拉斷時所需的紙張長度(米)﹔或與橫向切面的抗張力表示;即以試樣單位橫截面的抗張力(牛頓/米2)表示。抗張強度是物理特性中的重要參數之一。又是—種基本檢驗。本文山東普創工業科技有限公司根據GB/T465.2-2008的標準為您提供紙和紙板浸水后抗張強度的測定方法。
測試儀器:
ETT-H20D我是抗張剝離試驗機
試驗步驟:
1.根據產品標準的規定確定漫水時間,一般為1h或2 h。然后將試樣浸潰于符合GB/T 10739規定的(使試樣與規定溫度、相對濕度的大氣之問達到水分含朵平衡的過程。
2.當前后兩次稱最相隔1h以上,且試樣稱q之差不大于試樣質祉的0.25%時,就認為試樣與大氣條件之間達到平衡。)水中,待浸演到達規定時間后,將試樣從盤中取出,用濾紙或吸墨紙輕輕吸去試樣表面的水。
3.如果是吸水性很強的試樣,建議只將試樣的中心部分浸濕,保持兩端干燥。一般將試樣彎成環狀,將試樣的中心部分浸入水中,待水均勻地接觸試樣全寬并沒過其上表面時,已濕長度包括試樣的中心部分應至少為25 mm,但應不大于50 mm。漫水到規定時間后,取出試樣,并輕輕吸去試樣表面的水。
4.將浸水并吸去表面水的試樣,迅速置于ETT-H20D我是抗張剝離試驗機上,測定抗張強度。一般濕抗張強度的縱橫向應各10張試樣。
5.如果測定抗張強度保留率,則干抗張強度的測定也應縱橫向試樣各10張。對于濕抗張強度很低的紙,則應采用多層試樣進行測定,且縱橫向均應各測定10個結果。
測試原理:
紙或紙板在水中浸漬適當時間后,測定其抗張強度。